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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砂开采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铁矿资源价格上扬,铁砂开采成为一个暴利行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我县沿河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纷纷从事铁砂开采经营,曾一度造成主要河道铁砂开采秩序混乱,因而全面整治刻不容缓。为促使铁砂资源“依法、有序、文明、和谐”开采,今年三月份起,我县通过专项整治、理顺体制、建立机制,走出了一条整治与开发相结合的创新之路。如今,河水清了,河道畅了,风景也美了,规范管理带来了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博 弈
我县境内有潜河、皖河、长河、大沙河四条大河,河道内铁砂蕴含量较为丰富。我县河道铁砂开采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沿河群众以自制工具,采用人工拖吸方式开采,铁砂资源开采量较小。随着近年来钢材价格不断上涨,铁砂价格不断攀升,受利益诱惑,外地大型铁砂船以及当地群众自行制造的大量小型铁砂筏纷纷涌入四条大河及其支流,一时间大小河道内机声隆隆,浊水横流。根据调查摸底,截止2008年2月底,全县共有各类非法开采铁砂船只623条,其中潜河333条、长河240条、大沙河27条、皖河23条。
肆虐开采铁砂资源,给少数业主带来了丰厚利润,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
河道安全受到威胁——采砂业主竞相抢占资源,甚至无视法规,擅自进入河道禁采区域和堤脚附近盗采,实施超深度作业,致使河床松动,堤坝受损,给河道交通、防洪、居民生产生活设施等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
饮用水源受到污染——铁砂开采机械油污直接顺河排放,河水污染严重,影响了沿河群众和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并使河内鱼类等水生物种生存环境恶化。
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铁砂开采刨松了河床,致使河床面承载力下降,且采砂后尾砂未及时回填,在河道内形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深潭,极易造成下河人员伤亡。尤其在旅游漂流河段,更是威胁到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景观遭到破坏——铁砂开采破坏了河道沙滩和沿河植被,开采尾渣堆砌河面,无数砂堆形成“乱坟岗”。特别是天柱山特色旅游线路之一的潜河观光走廊满目疮痍,直接给我县旅游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铁砂开采属暴利性行业,虽然危害众多,但充满了利益的纠葛,给铁砂管理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与挑战,治理工作已经演变成为一场利益的博弈——少数人利益与广大群众利益的较量。
亮 剑
为遏制非法开采铁砂行为,维护河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铁砂开采专项整治活动,并于2008年3月出台了《关于开展专项整治非法开采铁砂的通告》,县水利局、建设局、公安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潜山县专项整治非法开采铁砂活动实施方案》,从而拉开了全面清理、整顿、规范铁砂开采秩序的帷幕。
构建网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铁砂开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指挥铁砂开采集中整治活动。成立铁砂专项整治活动执法大队,负责清理、整治、规范非法采砂行为。沿河涉砂乡镇分别成立铁砂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负责各自辖区内铁砂整治及管理工作。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宣传造势。采取先宣传、后执法和边宣传、边执法的办法,在沿河乡镇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百余台次沿河巡回宣传;各涉砂乡镇在交通要道设置宣传标语100余条;县电视台、涉砂乡镇电视台大力宣传《水法》、《矿产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专项整治家喻户晓,以宣传鼓民心,以宣传促进度。对非法采铁砂业主下达《限期拆除非法采砂机械设备通知书》,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铁砂开采设备。
重拳出击。整治期间,共出动巡查、执法人员1112人次,出动车辆216台次;先后关停大型非法开采铁砂船只20条,依法强行拆除非法采砂筏200余条,拆除非法采砂机械46台次,没收其他各类小型采矿工具30余件。对不服从管理者,依法予以打击,刑事拘留2人,口头警告3人。
规 范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县研究出台了《全县铁砂管理工作意见》、《关于铁砂开采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对铁砂资源开采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
明晰管理区域——划定四大河流及其支流的禁采区和限采区,并在相关堤段设立永久性标志碑和警示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河流及重点河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河道管理界限,消除管理盲点。
提高准入门槛——国税、地税、财政三家联合按照作业机械种类核定铁砂开采业主年缴纳税费额,通过经济杠杆和税费调节,使资质浅、不够准入条件的采砂业主被市场淘汰,达到“限采”目的。
严格报批程序——实行逐级申报,开采业主一年提出一次个人申请,经所在堤委会、村签署意见后,由属地乡镇审定、申报,县砂石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国土、砂石管理总站一年进行一次联合审批。
实行合同管理——被批准的铁砂开采业主与县砂石管理总站签订开采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定额缴纳合同履约金,核发铁砂开采牌照,并依照合同条款对采砂业主进行管理。
明确监管职责——各涉砂乡镇依法依规对采砂业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督查;砂石总站组建铁砂管理稽查队,负责对全县铁砂开采、营运情况进行稽查;县砂石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巡查队,不定期对涉砂乡镇管理情况和全县铁砂开采、营运情况进行巡查。
通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和有效的规范管理,持证开采、有序开采已成为广大采砂业主的共识。目前,在限采区内办理采砂船(筏)开采牌照172个,取缔非法砂船451只;依法征收铁砂开采税费260万元、合同履约金159.45万元。从巡查情况看,我县违法开采铁砂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铁砂开采秩序井然,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启 示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凝心聚智,摸索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这些成功做法对于继续做好我县今后铁砂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启示一:领导重视,是强势推进铁砂整治顺利实施的关键。在整治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要求整治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并深入一线调查指导,坐阵指挥。县政协提出《建议尽快建立“两砂合一”管理机制》意见,为推动我县铁砂开采由“乱”到“治”建言献策。由于县领导高度重视,决策正确,支持有力,从而使我县铁砂开采整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启示二:科学规划,是做好铁砂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对河道开采区域进行界定,科学、合理划定了县内四条大河禁采区域和限采区域。在禁采区内关停所有开采设施,明令禁采;在限采区内合理确定开采密度,限制开采。既实现逐渐由“限采”向“禁采”平稳过渡的目的,又有效缓解了部分群众前期投入和人员就业带来的压力。
启示三:部门联动,是实现铁砂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铁砂开采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水利、公安、国土、建设、环保、砂石、国税、地税、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并抽调人员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实现“一条龙治砂”,使整治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启示四:宣传教育,是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河道安全的重要方式。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在全县深入、全面、持久地宣传土地、矿产、河道、水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将沿河两岸的乡镇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母亲河、爱护母亲河”意识,并取得显著效果,众多参与非法开采群众纷纷退出采砂活动。同时,通过宣传延伸监管触角,构建社会监管网络,将群众从管理对象变为管理员、监督员,对非法开采铁砂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举报、早制止、早处理,将非法开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全社会形成“共促有序开采,共创美丽家园”氛围,合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河道和绿色旅游走廊。
启示五:严格执法,是维护铁砂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严查严办、重处重罚是制裁非法采砂行为最有震慑力的有效方式。一是保持一身正气,不惧少数人威胁,对于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二是公平、公正执法,在管理中“阳光”操作,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税收标准,不留任何后遗症。三是不畏艰难,一抓到底,出动执法人员千余人次,行程数百公里,在四条大河各河段实行拉网式检查,敢打“重点区”,敢碰“钉子户”。在河道内一些死角,租用漂流公司竹筏,河道内执法与岸上执法双管齐下,水陆并行,不留任何一个盲点。
启示六:建章立制,是规范铁砂开采秩序的重要基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铁砂开采管理的基础,也是河道整治开发工作的着力点。我县在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潜山县铁砂开采管理暂行办法》、《潜山县铁砂管理工作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建立了属地管理、合同管理、规范审批、奖罚并举等规章制度,使我县铁砂管理机制更趋成熟,管理手段更加有效,管理工作朝着规范、有序、长效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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